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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只靠泊、离开 | 码头廿四小时运作,长度达230米或以上之船只靠泊或离开时需受潮汐之限制 |
运输服务 | 货物装卸及/或船上用品之运送均可交由船公司或其代理指派之运输工人处理。 |
码头保安 | 码头保安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」规则。
靠泊在码头的船只需自行安排保安员驻守各船上出入口。保安员可经由船公司或其代理聘请。 乘客、船员於离船上岸时都必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、以便码头保安员查阅。保安员如对进入人士有所怀疑,可要求该可疑人仕接受搜查。 |
铲车 | 码头备有三部铲车,可供租用。 |
乘客登船(岸)吊桥 | 每边码头各有三台,合计共六台 |
船接岸固网电话 | 透过预约安排,最多可接驳12条电话线路 |
燃油补给 | 各类燃油只可经由驳船提供 |
粮油杂货 | 船用士多及粮油杂货等可经由码头或驳船运送 |
淡水补给 | 只可经由驳船提供,驳船每小时供水量约为六十公吨 |
垃圾处理 | 干湿垃圾必须以袋装形式经由码头或驳船运走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