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只靠泊、离开码头廿四小时运作,长度达230米或以上之船只靠泊或离开时需受潮汐之限制
运输服务货物装卸及/或船上用品之运送均可交由船公司或其代理指派之运输工人处理。
码头保安码头保安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「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」规则。 靠泊在码头的船只需自行安排保安员驻守各船上出入口。保安员可经由船公司或其代理聘请。
乘客、船员於离船上岸时都必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、以便码头保安员查阅。保安员如对进入人士有所怀疑,可要求该可疑人仕接受搜查。
铲车码头备有三部铲车,可供租用。
乘客登船(岸)吊桥每边码头各有三台,合计共六台
船接岸固网电话透过预约安排,最多可接驳12条电话线路
燃油补给各类燃油只可经由驳船提供
粮油杂货船用士多及粮油杂货等可经由码头或驳船运送
淡水补给只可经由驳船提供,驳船每小时供水量约为六十公吨
垃圾处理干湿垃圾必须以袋装形式经由码头或驳船运走